一個法庭,3名幹警,卻“管”著一鎮兩鄉、32個行政村、80多個自然村、常住人口3萬餘人。在陽曲縣大盂鎮,3個人的大盂法庭以熱情和執著詮釋著“司法為民”,對他們來說,下判決不是目的,化解矛盾和紛爭才是根本,“讓群眾別上公堂”是工作的最終目標……三人“會診”“設立派出法庭是為了方便群眾打官司,提供訴訟便利、減輕訴累,但判案不是我們的‘主攻’方向。”庭長孫保成說,調解糾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是工作重心。為此,法庭建立了案件會商制度,由全庭幹警定期“診斷”案(事)件、研究調解方案,努力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泉溝村村民張四(化名)按農村傳統繼承了父輩留下的4間院落和一套舊房,堂弟張五(化名)對此頗有異議,並不顧堂兄反對,執意要占用一部分舊房宅基地翻蓋新房,堂兄弟二人為此爭吵不斷,甚至大打出手,村委會多次調解無效。今年“五一”小長假剛過,張四就到大盂法庭準備起訴堂弟。“一上法庭,他們真的就反目成仇了。”法庭三人組“會診”後決定暫不立案,先作訴前調解。當天,庭長孫保成就來到爭議宅基地現場調查,次日又邀請縣法院資深民事法官、村委會幹部參與調解:從親情入手,講解“六尺巷”的典故,勸導張四應多照顧堂弟,教育張五占用他人宅基地應給予補償。最終,堂兄弟二人解開心結,達成協議:張四轉讓舊房,張五補償8500元。重在“了事”去年12月,80多歲的村民張大爺因贍養費問題將3個兒子告上法庭。經調查,三兒子的理由為自己生活困難、父親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和父子早已斷絕關係,兩個哥哥也就“看樣”不掏贍養費。當年12月24日,案件在村委會開庭,30餘名村民聞訊趕來旁聽。庭審中,法官發現三兒子生活確實困難,但“病根”是覺得父親在他結婚時關心不夠,沒有出錢資助。找到問題的癥結,法官開始用情、理、法來縫合破碎的親情。“羊有跪乳恩,鴉有反哺意。”庭前調解,法官講解了“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闡明瞭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同時發動村委會幹部、親戚、鄰裡勸說,喚醒雙方對家庭的溫暖記憶。細心、動情的調解深深觸動了三兄弟,他們向老父親道歉,表示今後會好好孝敬老人,張大爺也心疼起兒子,主動提出贍養費減少一半。孫保成介紹,法庭受理的婚姻家庭、鄰裡矛盾及借貸糾紛較多,這類案件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需要妥善處理。多年來,他們秉承“多調少判”理念,積極探索、運用情感溝通法、案例展示法、說理疏導法、權威勸說法等方式調解糾紛、化解矛盾。針對農村常見的撫養、贍養、扶養問題,法官會採取情理教育法,從家庭成員彼此間應承擔的責任義務、法律法規等談起,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促進家庭和睦、和諧。訴調對接“化解矛盾是個系統工程,單打獨鬥很難奏效。”大盂法庭找到了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即多方參與、共同協調、互相配合、形成合力。62歲的呂某家境貧困,年輕時左手不慎被鍘傷。今年5月,他給大盂鎮金家崗村的劉某放羊時,撿到一枚廢棄炮彈,結果右手也被炸掉了,右腿也嚴重受傷。治療期間,雇主劉某花了約7萬元錢。呂某出院後,繼續住在劉某家,時間一長,雙方有了矛盾。呂某認為劉某是雇主,應該對傷害後果負責;劉某則認為自己已承擔了治療費,而呂某自身也有責任,不能賴著不走。今年7月,大盂法庭接到呂某親戚提起的訴訟請求,聯合大盂司法所展開調解。法官講明瞭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賠償計算標準,司法所長則從情理出發與雙方談心化解隔閡。經過努力,雙方達成協議,劉某給呂某安裝假肢,並負責辦理呂某入駐敬老院的手續。今年以來,大盂法庭牽頭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借助司法所、派出所、村委會等方面的力量,構建起“三位一體、整體聯動”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目前,法庭以訴前調解方式結案110件,與相關單位聯合調解案件50餘件。近3年來,法庭調解撤訴率保持80%以上。本報記者 劉友旺 通訊員 金有成編後俗話說,上醫治未病之病,中醫治將病之病,下醫治已病之病。同理,等到群眾之間的矛盾已經發展到打官司的地步才去辦案,實為下下之策。不簡單去下判決,而是著眼於化解矛盾和紛爭,訴前調解,防微杜漸,大盂法庭的理念至少可以說是“治將病之病”,值得肯定。還有一句俗話,叫“屈死不告狀”,反映的是群眾但凡有三分奈何不會去打官司的心態,執法為民、服務群眾,就是要“迎合”群眾的需要,爭取不讓群眾上公堂。當然,“治未病之病”是我們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一旦實現,司法部門將無所事事了。  (原標題:春風化雨 儘量別讓群眾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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