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名中央或候補委員落馬
  昨天,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公佈,京華時報記者梳理此前公開報道的資料發現,從十五大至今的17年中,先後有21名中央委員或候補委員落馬,其中10名獲刑者,僅1人未涉貪腐,2人被判死緩,4人被判無期。十八大以來已經有9名中央委員或候補委員落馬。
  京華時報記者陳蕎
  15人涉受賄罪

  已被判刑或移送司法機關
  據京華時報記者統計,十五大以來至今,共有21名中央委員或中央候補委員落馬,其中有3人為中央政治局原委員。此外,十八大以來的近兩年中,就有9名中央委員及候補委員落馬,總數超過前三屆的一半。
  京華時報記者梳理髮現,這21人中,有10人已被判刑,6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在被判刑及被移送司法機關的16人中,除了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浙江省委原常委、寧波原市委書記許運鴻為濫用職權罪外,其餘15人全部涉受賄罪。
  其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中共中央原委員、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涉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2014年6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給予徐才厚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及問題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授權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19人開除黨籍

  兩人留黨察看現已任他職
  京華時報記者統計發現,在落馬的21人中,被開除黨籍的有19人,僅徐鵬航、於幼軍未被開除黨籍,給予留黨察看處分。
  作為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的徐鵬航,曾任國家經貿委副主任、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副主任,因支持、參與親屬購買內部職工股並從中獲利,於2000年1月被調查。2000年10月,十五屆五中全會決定撤銷其中共中央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2004年1月,64歲的徐鵬航以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顧問的身份復出,現任國防科工委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防科技工業企業管理協會理事長。
  同樣,文化部原黨組書記、副部長,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於幼軍,因其弟涉嫌收受巨額回扣,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撤銷於幼軍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兩年後,於幼軍低調復出,擔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該職位為副部級。
  2人死緩4人無期

  受賄最少近60萬最多6460萬
  在已公佈受賄額度的9名被判刑落馬官員中,第十五屆中央原候補委員、福建省委原副書記、廈門原市委書記石兆彬貪污數額最少,非法收受他人款物摺合人民幣59.98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貪污額度最大的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460萬餘元,被判處死緩。
  9人中,除了劉志軍被判死緩外,雲南省委原副書記、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也於2003年5月9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緩。
  判處無期徒刑的有4人,分別為黑龍江省原省長、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山東省委原副書記兼青島原市委書記杜世成;中核集團原總經理、黨組書記康日新;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
  □專家釋疑
  京華時報:為什麼落馬的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這麼多?
  汪玉凱(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首先這與十八大以來中央加大反腐力度有很大關係。過去10年落馬的省部級幹部有七八十人,十八大以後到現在就已經有50多名省部級高官了,相當於過去的70%,中央反腐力度明顯加大。
  京華時報:被撤銷委員或候補委員職務的官員,為何有的開除黨籍有的沒有?
  汪玉凱:沒有開除黨籍的這類官員,其犯罪程度一般都非常輕微,本人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可能只是因家屬收受他人財物而卷入,存在違規違紀行為,違紀程度也遠沒有到開除黨籍公職的地步,這時通過黨內處理就可以了。黨內處理後,中央也會視其情況重新任命相應職位。
  京華時報:在21人中,石兆彬受賄59.98萬餘元判13年,王雪冰受賄115萬元卻判12年。貪腐官員的量刑與貪腐數額之間有什麼聯繫?
  汪玉凱:貪腐官員的判刑與其貪污數額、犯罪情節等都有關係,但不是簡單地以貪腐數額為唯一標準。如果一個官員貪腐數額雖大,但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賠,可能量刑就會稍輕。如果態度比較惡劣,與人訂立攻守同盟抵制調查等,可能就會從重量刑。
  另一方面,高官貪腐判死刑的確實較少,很多人貪污數額巨大也是死緩,引起了社會上的爭議。有些貪官判刑後,很快就得到減緩,或是保外就醫,這也反映出司法本身存在的一些問題,可能也存在一定的司法不公正的因素,這也是研究依法治國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原標題:17年21名中央或候補委員落馬)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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