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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建署都市更新會議無解、民眾參與是唯一共識 都更受害者聯盟籲政府保障現住戶居住權、盡速中止迫遷型都更濫行 自今年四、六、八月以來,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立案名稱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陸續爭取向內政部營建署官員直接反映民意的機會。今日(30)於內政部營建署召開的「都市更新執行機制檢討與展望座談會」,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旗下台北市、新北市多處社區居民均到場,強烈表達現行都更法令、政策、執行面的問題、並控訴各級都市更新主管機關之不作為。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後續將針對爭議個案社區,召集相關部門與業者召開協調會議。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聲明:「汲取民意是開啟真正都市更新的關鍵第一步。但主管機關今日會議上仍將住宅政策、都市政策僅僅當作是地主與實施者之間權利分配糾紛問題,就算程序的法制面、執?賣屋甇掘悃M,也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換言之,就算消費者權利解決,也無法期待都市更新政策真正成為以『居住權』為主,發展出的愛台十二大建設」。 居民、學者異口同聲齊批都更同意書、多數決機制漏洞百出、資訊不公開透明 來自台北市文山區萬隆段、中山區、新北市板橋、三重各地居民紛紛指出都市更新同意書效力過大、未被告知的狀況下遭盜簽同意書、未看過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同意書的情況下誤簽同意書卻無法撤銷的問題。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指出現行同意書三大問題:(一)三式一份同意書綁在一起欺騙民眾;(二)合建契約綁同意書;(三)一紙同意書一票玩到底。 會場上,來自台北市中山區的住戶蔡先生更直言:「今天來到會場上,一堆『民眾』裡有不少在中央層級上班的高級公務員! 開幕活動就算是一個公務員,懂法也參與過修法,遇到了都更,也沒辦法!用多數決決定少數人財產,每個人辛苦打拼一生節省買的房子,被建商主導的多數決任意操弄。我真的希望主席你家趕快被都更!下個月就能都更!這樣你們就可以了解我含冤去世的母親還有我們全家遭遇的苦痛」。 都市更新:一場政府、居民、建商、公有地多輸遊戲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黃麗玲教授首先以近日飽受爭議的紹興南街都更案為例,針對要求公有地配合參與更新的適當性提出質疑。她指出:「公有地更新需要仔細檢討實施辦法,現在百分之五的私有地可以去綁百分之九十五的公有地。目前以建商為主導的更新模式下,公有地更新無法善盡提供公共利益的責任。因為其時程發展方向以及財務均是由建商主導。」 文化大學財金系張杏端教 房屋出租授亦直言:「都市更新裡面公有土地只有挨打的份,其實都是公開評選外面實施者來做,而不是政府自己做」。 台大法律系林明鏘教授直言:「今天個案當事人都在現場,主席仍應做些決議。是否針對這些個案成立專案委員會。都更被害人非常多,連公部門台灣大學都是被害人。都市更新一開始誕生就是個不良的胎兒,到十四歲還不會走路,不可以拖那麼久,因為被害人實在太多了。都更產生兩個須檢討的面向:制度與實行面。四大制度問題:一、程序不正當,公聽會不是聽證會,沒有法律效力;二、資訊不透明,法院竟然可以採發信主義!第三、多數決保障少數權利不足,發動門檻太低;四、公辦都更法令依據不足,只有兩條規定。披著都更的外衣,民間辦理,可以把原居民趕走、拆人家房子、賺容積獎勵暴利,只要有良心的人都知道這大有問?西裝D」。 蔡志揚律師亦以多年參與都市更新審議經驗指出:「都更22條第三項限制撤銷同意書,不合法理且欠缺正當性。同意書是檢核公共利益的基礎要件,個案因多數撤銷沒法達到多數門檻,卻還堅守『都更的穩定程序』是沒有正當性的,另外,目前多數民眾於資訊不公開、不透明情況下,都更處以個人資訊保護法限制地主獲取資訊,應審慎檢討。其三,目前審議機制違反人性、流於形式,人民陳情時間過短,以前審議可以人民聲音為主,我們不希望現在的審議越走越退步」。 士林王家‧強徵強拆威脅未解 士林王家兄弟痛批:「要配合公共建設、為了公共利益,要怎麼做我們都會配合。我們父母親今年二月八月都相繼因此過世,我們共同死守的祖產,不只是祖產,也希望政府看到:這個大樓蓋下去,公共安全誰來顧?公共利益究竟在哪裡?建設公司對都?結婚西裝馧B資訊欺瞞、協調會只會叫我們開價錢同意拆。兩棟房子各整建三年、十八年,在協調會上,我們同意書都還沒簽,建商說『抱歉,預售屋都已經賣了!』叫人怎麼嚥這口氣!?」 政大地政系張金鶚教授亦直言解決王家、永春社區此類困境的規劃作法:「不同意都更的民眾意願應該尊重,直接劃出都更範圍不就好了!?」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今日無法承諾暫停強徵強拆條款的執行。另日將會同相關部門、局處與爭議案件之實施者,召開協調會議。針對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一再指出協調會之無效性與形式化,營建署未予回應。 期待公民參與力量注入現行都市更新 九二一災後重建方案的設計者、推動者謝志誠教授表示:「並不是房子倒了就可以蓋起來。當時制定多數決制度有其時空背景,我至今始終堅持必須落實社區主義。第一,自主更新並不完全依賴社區?居酒屋菑v來做規劃設計,我並非反對外來實施者介入,只是希望多開一扇門。第二,都市更新需要一公正平台擔當協調者、仲裁者角色」。 張金鶚教授:「我們期待這樣的公開對話繼續進行,而且我認為非營利專業組織在產生居民意識的過程中是絕對必要的,目前都市更新條例缺少此一專章。我們在其他政策部分都有第三部門的加入,我想在都市更新面向也需要這部分。誰來主導、誰就有權力來執行。例如士林王家、仁愛路的個案,都可以透過將其劃出更新範圍外,即可解決的。另外,我不覺得容積獎勵是我們應該不斷宣傳鼓勵的。我們的籌碼是真正建立一個第三部門平台、協商制度。讓更多居民為主的組織能夠誕生。我們也需要一個比較好的仲裁制度。不管有無搬出去的、政府都是全輸。在等待過程中每個人都經歷很大的焦慮。政府無法進行比較快速的仲裁,這可能也是非營利專業組織可以做的。都市更?酒店打工s整個最大的問題在於信任制度未建立起來。透過好幾道程序,讓法律途徑成為最後救濟手段。」。 權利變換無須會計查核、真合建假權變「政府心知肚明」 張金鶚教授直言:「真合建假權變是沒有必要的事情。只是為了減免稅負,如果是真權變那我們再來審。我不認為政府不知道這件事情,我們不要大家一起表面做一套、縱容私底下做另一套」。 文化財金系張杏端教授表示:「都更條例的修正相當迫切,如果我們仍然肯定民間的力量引進是對的,那麼就要大幅修正都更條例方向。目前很多都是同意書綁合建契約、信託契約,無範例且百家爭鳴。容積獎勵是一個大家都不懂的專業,大家選擇性地掩蓋。討論審議與異議機制,與其事後彌補不如事前預防。查核機制主管機關可以考慮會同公會、會計師」。 都市更新不只是「財產權」問題,更是「居住權」問題 張金鶚教授在會場上明確指出:「在國外,都市?燒烤騝s的成功指標是看原居民搬回來的程度與否」。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研究員陳虹穎表示:「但我們今日看到營建署副署長口中『少數個案』,事實上是更大規模的都更受災戶,因為土地與建物產權登記不清,通通被歸為『違建戶』,違建容積獎勵淪為建商塞人頭戶、領坪數的捷徑。」 三重大同南段居民許素華指出:「明明是政府來推公辦都更、面對公辦遴選實施者法拍現住戶土地還轉賣其他建商,新北市政府置之不管,現在我的鄰居都只能領一戶九十萬走人搬到不知道哪去了。建商一邊申請違建容積獎勵、一邊告我拆屋還地!我們要的不過只是一個可以住的地方,為什麼都市更新一來我們卻要走人?」 林明鏘老師亦指出目前都市更新退場與救濟機制闕如的問題:「目前針對爭議個案,政府代管機制辦法根本無法操作。居民抗爭可否作為代管的要件?北市府目前沒有這個規定。監督代管的要件太少了。惡法就要修改它啊。很多問 酒店工作題都應透過制度修正來解決問題。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悲劇,要怪立法生態受到太多複雜因素,我們團結起來,土地正義三法竟然漏掉都更條例,天底下最大的笑話一個。怎麼做呢?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聯盟呼籲:政府修法方向須從「財產權保障」進一步走向「居住權保障」 此場長達三個多小時的會議硬是被主席以再討論下去無結論,於十二點半結束會議。主席指出今日共識是加強輔導住戶自主更新、地主自力更新。然而,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仍在此鄭重澄清,這是營建署「單方面」的「共識」,聯盟再次澄清:僅加強居民自主更新,現行自辦都更烽火連天的自辦更新會已是沉痛的前車之鑑。政府的修法方向除了從「捍衛建商」走向「居民財產權保障」以外,更須從「財產權保障」進一步走向「居住權保障」。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酒店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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