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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洪雪)曾因受賄、售假被終審判刑4年的秀水街原總經理汪自力,在出獄後的第13天向北京市二中院遞交了申訴狀,請求撤銷自己的有罪判決書,改判其無罪。今天上午,記者聯繫到了汪自力,他稱法院已經受理了他的申訴。他表示希望把有自己簽字的有關庫房表格進行真偽鑒定。
  案件回放 因打擊售假聞名 又因售假獲刑
  現年48歲的汪自力,曾經是秀水街市場有限公司總經理。2009年7月他辭職後,實名舉報秀水街市場存在偷稅漏稅及售假等問題。
  2009年12月,汪自力被抓,被提起公訴。其否認指控,稱被他人報複誣告。
  檢方指控,2007年到2009年,汪自力和時任秀水市場保衛部經理祖紹中,以允許商戶在秀水市場內出售假名牌、幫助過戶攤位、解決工商查抄等名目向商戶索要好處費。汪自力和祖紹中還伙同商戶楊昌君售假,共同分成。兩人均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2011年10月,朝陽法院一審認定兩罪名成立,判處汪自力有期徒刑9年,判決祖紹中有期徒刑5年半。兩人上訴後,市二中院於2011年12月19日裁定發回重審。
  2012年9月,汪自力被朝陽法院重審後判有期徒刑7年,祖紹中被判4年。汪自力又上訴,要求改判無罪。
  2012年11月19日,市二中院終審判處汪自力有期徒刑4年,判處祖紹中有期徒刑3年。
  事件進展
  汪自力稱,他出獄後提起再審,請求依法撤銷二中院判他4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判決書,改判他無罪。
  汪自力告訴記者,昨天,市二中院的法官受理了他的申訴請求並出具了收取申訴材料清單,並答覆說三個月之內給出結果。
  “我的核心訴求就是對秀水街市場向警方提供的、有所謂汪自力簽字的有關庫房表格的複印件,也就是證明我不僅分管攤位,還分管庫房,並幫助楊昌君等簽租庫房且因此受賄和共同售假的證據進行真偽鑒定。”汪自力說,“要看看此表是不是有人栽贓誣陷我而偽造的!”
  他和記者多次申辯,稱自己不分管庫房,所以租賃庫房的人根本不會向他行賄,事實上也沒有人向他行賄。“如果此表是真的,即使判我400年都沒有問題,如果是偽造的,自己決不能接受,將會一直申訴下去。”  (原標題:秀水原老總 出獄提無罪申訴 汪自力曾因受賄、售假被終審判刑4年 請求撤銷有罪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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